单位不与转业军人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理吗? 本人在部队服役12年转业后,被市民政局安置办安置到一家合资企业,06年11月1日签了三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09年11月1日签了一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今年到了合同期单位不与我们续签合同了,单位的理由是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太多,单位这样做合理吗?如果不给我续签合同,单位该怎样赔偿?单位算不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010-11-12 15:32 yqj2412(山东-青岛)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1-12 15:55
你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都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单位应该与劳动者签订。
2 110网律师 2010-11-12 16:00
单位违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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