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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2011年4月入职时已经59岁,企业未缴纳社保,员工一直在我司工作,近期提出补缴社保和赔偿问题
员工2011年4月入职时已经59岁,企业未缴纳社保,员工一直在我司工作,近期提出补缴社保和赔偿问题 员工2011年4月入职时已经59岁,企业未缴纳社保,员工一直在我司工作,近期提出补缴社保和赔偿问题,公司是否可以以过了劳动纠纷诉讼时效为由拒绝赔偿呢
2014-06-07 14:17 zhangj……(山东-德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胡爱军律师  2014-06-08 02:25
不可以拒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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