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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租赁合同的解约问题
关于租赁合同的解约问题 我与租客签订了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并收取两个月租金的保证金(合同规定到期或解除合同时退还)。现在租客想提前解除合同,请问以租客未履行合约为由,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有法律依据吗?合同中还规定,如果一方未履行合约,需赔偿另一方所照成的损失(具体细节没有约定)。请问如何衡量自己的损失,并向对方追讨?
2014-05-21 14:37 wukaiz……(广东-广州)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05-21 14:38
按合同约定在解除合同时押金需要退货,但你可以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可先行协商处理。
2 何翠主任律师  2014-05-21 15:22
若是保证金的话,应当退还
3 刘振海律师  2014-05-21 15:38
对方有违约的话可以索赔
4 欧学文律师  2014-05-21 18:36
看你们的合同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如果有规定违约不退保证金的,你就可以没收
5 110网律师  2014-05-21 22:06
可以要求违约赔偿,具体情况可以电话联系我 。
6 110网律师  2014-05-21 22:49
可以不退
7 陈晓云律师  2014-05-22 11:18
直接起诉
8 110网律师  2014-05-22 16:05
对方有违约的话可以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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