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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解约问题
租赁合同解约问题 我租了一家地下一层的餐饮用商铺(和中介及业主三方合同),结果去工商局用这个房子注册登记公司的时候,工商局说这个房子虽然有房本,但没有提交过建委的地下空间备案证明,不能予以办理。我要求房东办理,房东不给办理,且即使他同意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办下来,从租房生效开始已经过了半个月了,严重影响了我的进度并且我已经花了装修等的费用。租赁合同里明确说房屋是做餐饮的,而且违约责任里有,如果交房延迟10天以上或果房屋严重不符合使用目的,租房方有权解除合同。
问题1:我可以告他违约么。
问题2:可以让他退回押金和房租并支付我违约金么。
问题3:我胜诉的可能性有多大。
感谢回答!
2013-09-10 22:23 Gorill……(北京)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电话:4006777998  2013年09月10日 22时26分
你好,根据 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3-09-10 22:28
你可以告他违约,可以要求退回押金和房租。 我的补充: 2013-09-10 22:29

违约金要有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才可以要求,但是你可以要求违约赔偿。

3 风志律师  2013-09-10 22:29
你好,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该房屋是用于经营餐饮了吗?建议带相关书面材料到律师事务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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