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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咨询
劳动法咨询 我现在在一家快递公司上班,从六月一号到现在。一个月没有休息日没有社保补贴做满一月实发工资1800元。至今未签过劳动合同。因为这月以前老板不做了要转交给别的老板,本应十月分的工资现在应该发了可说我搞丢了一个件而扣我工资。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做啊。他有没有违反劳动法 那如违反应该怎样让他落实
2010-11-05 12:48 xZJ139(江苏-无锡)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11-05 13:08
   协商解决不了,就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吧:
    第一,这个公司不管换谁为老板,也不管换了几次老板,只要你与这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应当按月发给你工资,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第二,公司超过一个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起应当向你支付双倍工资;
    第三,因公司拖欠你的工资,你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第四,未查清楚邮件丢失的原因,公司无权扣你工资;
    第五,丢了邮件,应当赔偿损失(按实际损失计算),而不能直接扣你的工资。
    对以上解答满意的话,请回复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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