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本人能否以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本人能否以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我于2008年进入一家公司工作,劳动合同为每年一签,2014年的劳动合同已经签订。期间,我的月工资高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平均工资的3倍,但是今年我才发觉,公司为我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基数是按照全省平均工资的100%缴纳的。现我想提出解除,可否向公司提出经济补偿?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算不算《劳动合同法》中的“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谢谢!
2014-05-08 00:05 XFJTLJ(四川-宜宾)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4-05-08 16:52
您好,可以要求公司按照法定标准补缴差额部分。但以此为由与公司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诉求可能不会得到支持。
2 周网龙团队律师  2014-05-08 00:10
个人认为是可以的,可以投诉及申请劳动仲裁,
3 胡爱军律师  2014-05-08 07:49
你可以主张的
4 谭彪律师  2014-05-08 08:25
随时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5 都燕果律师  2014-05-08 09:33
根据你描述属于劳动争议,一般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你应当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补缴社保等。
6 沈辉律师  2014-05-08 11:15
一般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的,你不能提交书面辞职申请书的 ,你应当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补缴社保等。
相关法律问题
无写入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