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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保,劳动者是否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并依法得到赔偿?
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保,劳动者是否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并依法得到赔偿? 1. 2006年入职,但是到2009年企业才开始缴纳社保。(社保局打印清单有注明。)
2. 2009年到现在,未依法足额缴纳社保。
2014-04-29 19:52 我在身边(广东-广州)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4-29 19:53
这是不合法的
2 刘振海律师  2014-04-29 20:12
交过了不能辞工。
3 陈晓云律师  2014-04-29 20:34
向劳动局投诉,要求补交或赔偿
4 110网律师  2014-04-29 20:46
可以要求补交
5 江珍来律师  2014-04-29 21:00
你好,你这种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不肯赔偿就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6 110网律师  2014-04-29 21:03
不合法的 可以要求补缴
7 110网律师  2014-04-29 21:50
可依法要求公司补缴社保;但不能因此解除劳动合同且不能得到赔偿。
8 邓红律师  2014-04-29 22:08
您好,你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8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9 欧学文律师  2014-04-29 23:25
可以要求补缴。
10 杨艳国律师  2014-04-30 15:57
不能提出解除合同并得到赔偿,只能要求补缴
11 陈贤良律师  2014-04-30 17:20
要求补交社保及支付补偿金,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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