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劳动补偿问题
劳动补偿问题 我是2011年6月从原单位内退,2011年7月15号到新单位上班,但没有签劳动合同,到2012年10月才签订劳动合同,在2014年3月因现单位经营困难,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现单位应该有赔偿吗?赔偿多少个月的工资?赔偿金包括哪些内容?过年发的费用、防暑降温费、采暖费算吗?
2014-04-26 12:33 tlzlh(安徽)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4-04-26 12:34
属于违法辞退,你有权要求继续上班或赔偿金。赔偿金为2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
2 孙新律师  2014-04-26 12:37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