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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事实材料的取证方式是否有效问题
关于劳动事实材料的取证方式是否有效问题 您好!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我们几个同事准备集体要求赔偿双倍工资,担心证据不足,偷偷把公司的工资表复印并私自盖上公司的公章;以及自己打印辞职证明,里面有劳动起止时间等内容,也私自盖上公司的公章,这些材料老板都不知道的。
请问,这样的材料算不算伪证??有没有法律效力??
谢谢
2010-10-31 15:21 itpanl……(广西-柳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0-11-01 10:40
你好,可以复印工资表,但是打印辞职证明并盖章就是伪证了。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11-01 10:16
在劳动仲裁中,公司是有义务提供公司员工花名册,工资花名册的。
你们私自复印工资表并盖章,属于有瑕疵的证据。
私自打印辞职证明就是伪证了。
3 110网律师  2010-11-02 09:42
如果要求双倍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不需要你们提供这些材料作为证据,这些材料是由单位提供的;你们只需提供材料证明你在这个单位上班,比如工资卡,考勤表等等。
4 罗海华律师  2010-11-02 14:46
有盖章确认有证据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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