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事宜 在西商高速路上打工(每个月固定工资1800元),从车上下钢材的时候,不幸把左脚除开小指头的四个指头砸伤了,四个指头骨折,大指头为粉碎性骨折。现在用人单位和受伤的本人未做工伤鉴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当事人住医院的,目前用人老板把住院费交着的,医院和用人方让伤者出院休养,两个多月以后做第二次手术取脚趾头钢针,那么现在工伤补偿双方协调处理,最多可赔偿多少?依据是什么?
2010-10-28 22:10 VlV9524(陕西)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10-28 22:39
首先是要确定伤残等级 根据伤残等级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来进行赔偿的。
2 康治斌律师 2010-10-28 22:47
没做工伤认定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就无法计算赔偿数额,赔偿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3 2010-10-29 11:49
鉴定伤残等级按等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