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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事宜
工伤赔偿事宜 我弟弟今年17岁,在一家塑钢厂打工,前几天在下班铃声响起时,往外走时被厂内的玻璃将大拇指的手筋和腿部的一处血管挑断,请问这属于工伤么,单位应该给予什么样的赔偿啊?我们应该做什么准备工作呢?
2009-09-03 18:48 fivecl……(吉林-长春)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09-03 20:40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为是工伤,不知你是什么原因受伤,如果属此种情况单位应该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如果不是此种情形,看工厂是否有责任,如有责任可适用人身损害赔偿。建议咨询律师,面谈。
2 黄先生律师  2009-09-04 07:15
是的 情况较复杂,建议面谈
3 110网律师  2009-09-04 11:21
     往外走时说明应该脱离工作岗位了,如果单位玻璃放置不当,则单位应承担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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