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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协议要求提前两月辞职,我已经做到了,但单位还是不给开离职证明怎么办?
附加协议要求提前两月辞职,我已经做到了,但单位还是不给开离职证明怎么办? 附加协议内容如下:
1.本协议期限为2014-xx到2016-xx,本协议随项目结束而提前结束
2.协议期间,甲方给予乙方的项目岗位奖金xxx元,本协议终止日起不再发放奖金。
3.乙方谨此同意,不得在协议期内向公司提出辞职,如果乙方在此协议期内因存在....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自行提出辞职,或者未经公司实现书面学科自行离开公司,乙方向公司返还已经支付的所有岗位奖金。
5.乙方在本协议期内提出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的,乙方必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担赔偿责任与赔偿金。赔偿金最高不超过xxx元。



目前情况:
我已经提前两个月向公司提出了辞职。但公司还是不批准,甚至以走劳动仲裁,让我无法去下家公司报道作为威胁。

请问我应该怎么做。能够在不影响我去下家报道的前提下,尽快的解决。两个月时间一到我就得去下家报道。
另外,公司让我交赔偿金是否合法,我应该怎么做?
2014-04-14 21:33 cywin(上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年04月14日 22时07分
1、提前一个月通知即可,你现在可以根据约定离职,无须支付赔偿和返还岗位奖金。
2、不给离职证明的,可以仲裁要求及时办理退工手续,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 孙新律师  2014-04-14 21:43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 张  静律师  2014-04-14 21:54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4 张向锋律师  2014-04-14 21:55
支付赔偿金的约定不合法,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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