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内,公司想方设法的想开除我,请问他们这样合法合理吗? 身体有病,跟公司请假,手续齐全,属公司规定内的三甲医院,并有化验单诊断书病假条有医院公章。可公司人事说领导不认可,要求出人陪同我一起去医院复诊,我同意了公司的要求,可以陪同复诊但公司又说不去了,要我跟着他们去指定的某家医院复诊,可我开病假条的医院已是公司员工手册中规定的六家三甲医院之一,我已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以去医院核实,也可以陪同我一起复诊,为什么一定要再换医院我不认同,请问核查真实性公司一定可以自己选择如何核查吗?我必须服从他们的要求吗?他们太不信任我和医院了,不尊重公立大型三甲医院的诊断和医生,想方设法的想开除我,现在公司效益不好,已经裁员几人,可还远远不够上级总部对我们分公司的人数要求,而我仍在哺乳期内!
2014-04-13 19:38 恩恩妈妈(江苏-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周网龙团队律师 2014-04-13 19:55
在法律上你可以拒绝,毕竟是公司规定的医疗机构之一,单位无权以此理由解除与你的合同,
2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4-04-13 20:09
你好,不合理。可申请劳动仲裁
3 110网律师 2014-04-13 20:38
单位的作法明显是违法的,如果单位强行解除合同需要单位出具书面的材料你可以据此申请劳动赔偿。
4 潘超律师 2014-04-13 23:16
单位违法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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