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感情纠纷
感情纠纷 我是2010年和我男朋友订婚的,订婚后我就居住在他家,和他还有他爸妈一块居住,2012年3月18日举行婚礼正式结婚,现在我们已经生下一个十个月大的女儿,我现在要求我老公和我去办理结婚证,他迟迟回避,现在他提出来和我分手,我发现他在外面乱搞男女朋友关系,他承认在我怀孕前到现在交往了三个女人,且其中一个为了他堕胎两次,如果我老公坚持要和我分手,我可以要他把孩子的抚养费一次要清,还有对我的伤害可以得到补偿吗?他这样道德败坏可否受到法律的惩处呢?
2014-04-13 11:56 anyabe……(江西-景德镇)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年04月14日 00时47分
你好,首先,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可要求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抚养费一次要清可能性取决于男方的经济条件及主观意愿。
2 江晓辉律师  电话:13707985422  2014-04-15 10:02
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是否一次性付清根据对方经济能力。
3 李俊杰律师  2014-04-13 14:23
可以电话咨询律师!
4 110网律师  2014-04-13 18:15
未办理结婚登记属于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可要求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一般按月或按年支付。
相关法律问题
无写入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