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纠纷,未婚先育, 感情纠纷,女方招上门女婿后未婚先育后感情分裂,儿子在女方家庭生活四年半,男方未带过小孩,法院会怎样判定抚养权,另外还有就是之前在一起时,女方家里建新房,男方自愿给了2万元,最后在分手这种情况下,男方要求全额归还,该如何处理?谢谢!
2014-04-09 13:59 911606……(广西-河池)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4-09 14:03
这是可以协商的
2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4-04-09 14:15
孩子的抚养权以有利于小孩子成长为原则。
3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4-04-09 14:03
你好,孩子的抚养权以有利于小孩子成长为原则。
4 张 静律师 2014-04-09 14:06
可以不返还
5 孙新律师 2014-04-09 14:13
是否办理结婚登记,如果没有办理婚姻可以自由解体,关于孩子问题可以协商,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两万元属于赠与不能要回,不过如果男方在女方家四年多有收入贡献并形成财产可以按贡献分配。 我的补充: 2014-04-09 14:13
孩子问题你可以坚持抚养,无法达成一致,只能交由法院裁判
6 110网律师 2014-04-09 14:22
你好:起诉解决
7 孙新律师 2014-04-09 15:29
你好,孩子一般给女方。
8 110网律师 2014-04-09 22:02
可以起诉,要求判决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2万元不用还。
9 110网律师 2014-04-10 11:40
小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