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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如何维权
劳动者如何维权 入职日期2013-10-17
合同个人方面已签字,三年时间,公司还没有盖章返回至个人手上,合同上职位写的是采购,工作地点是广州
公司的意思是要么回北京工作,要么在广州转销售职位
2014-04-11 13:20 zyj070……(广东-广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4-11 13:24
可以申请仲裁的
2 110网律师  2014-04-11 14:47
单位无权随意变更工作地点或工作岗位,你可以申请仲裁。
3 陈贤良律师  2014-04-11 15:51
你可以不同意,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4 杨艳国律师  2014-04-11 16:59
尽量协商,协商不成仲裁解决,有需要可以和本律师联系
5 刘振海律师  2014-04-11 20:01
可拒绝单方变更岗位  如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公司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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