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国企干满10个月后公司宣布关闭我该得到多少补偿金?我月工资900 去年9月9日公司挂牌成立,我于今年1月开始进公司上班至今10月25日公司宣布关闭该公司未履行当初招聘时的用工制度给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协议之类的文件,也没给我们购买当初承诺的五险一金,更过分的是公司宣布关闭当天才说我们一直是以“临时工的身份”在公司上班的?这点尤其不公和颠倒黑白事实的说法让人十分气愤和不解,向现在这种情况,我们该收集公司哪些证据和材料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清算小组清理完公司后我们到底能拿到手的补偿金额是多少?
2010-10-26 10:04 zhangq……(重庆-永川)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10月26日 15时34分
1、首先,单位给你们签订劳动合同没?假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可以从单位用工第二个月起主张双倍工资;
2、单位破产要对员工进行安置,提出安置方案。
3、一般还有个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2、单位破产要对员工进行安置,提出安置方案。
3、一般还有个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2 2010-10-26 13:10
搜集证据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即可,现在没有临时工的说法。
公司清算的时候肯定会考虑补偿职工的。
公司清算的时候肯定会考虑补偿职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