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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我这样的情况该怎么操作
请问律师我这样的情况该怎么操作 我是2005年10月分进入这家公司的,到现在一直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从2008年3月分才开始交的外来人员综合险还是劳动局找上门才交的,公司很小,我一个人,基本什么事都是一个人干,老板基本不过来,每月发工资也没有工资条,而且每月我都会给垫付一些,然后到下个月发工资时候告诉他一起打到我银行卡里,这几天我好象意识到可能老板要辞退我,所以请各位高手帮忙看看我这样的情况如果被辞退是否可以要求老板补偿,怎么赔偿?还有需要收集哪些证据,(我们没有工资条).是老板把我辞退以后找劳动仲裁还是他告诉我辞退的时候找? 因为如果他不提前通知的话,很可能就是当天商量不成第二天也不会继续上班.我不懂法律.请各位帮忙.我在上海.谢谢
2009-02-26 10:12 hamei1……(上海-普陀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02-26 10:17
可以投诉或申请仲裁
2 舒瑜律师  2009-02-26 10:21
保留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委托律师代理。
3 李华平律师  2009-02-26 12:19
公司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和公司已经是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公司不得无故解除你的合同。你可以提起仲裁,主张没订立合同的双倍工资。建议你委托专业劳动法律师处理。
4 110网律师  2009-02-26 12:24
辞退你后可劳动仲裁,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5 李军律师  2009-02-26 13:55
建议搜集证明你进单位时间的证据、月工资收入的证据、公司辞退你的证据等。
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未缴综合保险,可以要求补缴;
公司违法辞退你的话,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或双倍赔偿。
打官司是需要专业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的,建议联系律师处理。
详情可来电咨询专业律师,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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