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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青岛,我是2007年7月19就在一家单位工作至今,这期间单位没有为我缴纳住房公积金
我在青岛,我是2007年7月19就在一家单位工作至今,这期间单位没有为我缴纳住房公积金 我在青岛,我是2007年7月19就在一家单位工作至今,这期间单位没有为我缴纳住房公积金,没有带薪年假,每周工作6天,工作时间在45小时以上,没有任何加班费。2007年7月至2008年12月期间,单位没跟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保,2009年1月才开始缴纳的。我想问一下,我离职之后可否要回社保,公积金,以及加班补助,谢谢。
2014-03-28 14:16 微信用户(山东-青岛) 已有 1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3-28 14:22
这是可以要求转的
2 110网律师  2014-03-28 14:17
你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要求补交社保,公积金并非强制缴纳。加班费有证据的话,你可以主张。
3 110网律师  2014-03-28 14:21
可以要求补缴社保,单位可以不缴纳公积金,主张加班费要收集证据。
4 孙新律师  2014-03-28 14:22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5 110网律师  2014-03-28 14:34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公平正义。
6 孙新律师  2014-03-28 14:46
你好,这是可以的,如果不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7 武传清律师  2014-03-28 14:57
可以申请仲裁要求。
8 110网律师  2014-03-28 15:27
加班费可以要回,但需要证据,以此为由辞职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我。
9 110网律师  2014-03-28 15:37
加班费可以主张,需要有加班事实的证据,年休假工资可以主张
10 徐志远律师  2014-03-28 20:37
社保不能要回,可以要求补交,加班工资有证据可以要回
11 110网律师  2014-03-29 06:56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2 110网律师  2014-03-30 10:07
加班费、年假工资等可以,社保恐怕已经过了投诉的时效。经济补偿视情况也应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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