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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和公司续签了劳动合同,1-3月正常缴纳社保,3月初提出了辞职,月底准备离开。可是公司让补三
2014年和公司续签了劳动合同,1-3月正常缴纳社保,3月初提出了辞职,月底准备离开。可是公司让补三 2014年和公司续签了劳动合同(重庆市九龙坡区),1-3月正常缴纳社保,3月初提出了辞职,月底准备离开。可是公司让补三个月的社保,说是以去年社平工资来补,也就是说离职时还要缴纳3000元左右,请问有这说法吗?
2014-03-18 13:12 熊猫心心(重庆-九龙坡)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3-18 13:16
这是不合法的,可以投诉他们的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4-03-18 13:21
以去年社平工资来补
3 乔春长律师  2014-03-18 14:07
不合法
4 110网律师  2014-03-18 14:14
不合法
5 110网律师  2014-03-18 15:27
如果他有依据要求你补交,你应当补交。
6 冉兵律师  2014-03-18 15:37
不合法,立即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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