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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已工作两年,公司最近以年龄大为由,不让上班了.
未签劳动合同,已工作两年,公司最近以年龄大为由,不让上班了. 当是工作时已49岁,未签劳动合同,已工作两年,今年51岁,公司以年龄大为由,不让我上班了,我能用什么法律来违护自身权益?
2014-03-13 09:47 sususu……(山东-潍坊)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4-03-13 09:54
你好,你这种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不肯赔偿就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 110网律师  2014-03-13 10:05
你好,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你是可以得到补偿的,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3 于柱律师  2014-03-13 10:25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不补偿
4 110网律师  2014-03-13 11:12
公司行为违法,可以想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获得经济赔偿。
5 110网律师  2014-03-13 13:54
你可以收集你上班的证据,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主张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6 110网律师  2014-03-13 16:24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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