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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中止劳动合同的补偿是从2008年后算年限吗?
提前中止劳动合同的补偿是从2008年后算年限吗? 我是93年参加工作的,2003年国企改制到了新公司,没拿到任何补偿。现在因为公司太远小孩刚一岁不能去上班,单位建议中止劳动合同给补偿,但是补偿是从2008年算起,就是说补六年。请问是这样吗,不按实际工龄补?如果是按工龄补我之前在国企的工龄能主张新公司补偿吗?另外我现在工龄20年,在改制后新公司到年底也十年了,到时候要求签无固定期公司如不同意怎么补偿?谢谢。
2014-03-08 14:27 yujias……(北京-海淀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3-08 15:36
这是要算的
2 李建成律师  2014-03-08 19:24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 赵江涛律师  2014-03-08 20:35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4 怀向阳律师  2014-03-09 00:56
你好,要按实际工龄向你支付赔偿金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的。
5 110网律师  2014-03-10 15:00
您好,如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同意,可以要求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补偿,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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