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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赔付
合同到期赔付 我是2005年三月五号进的厂,我本人与厂里总共签了五次合同,其中有三次我分别都是签了一年的合同,还有两份合同就是从2008年四月1日到2011年三月31日止,然后又从2011年四月1日到(今天的)2014年三月31日止的这两份连续签了两次的三年合同了,今天厂里叫我去不给我续签劳动合同了,谈赔偿问题,赔给我的年终奖金和最后一年12个月工资的应发加起来除以12个月,再乘以我的9.5年。请问这样合理吗?是不是厂里给我赔少了呢?谢谢!期待你的答复!
2014-03-05 13:49 121717……(广东-深圳)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4-03-05 14:21
你好,你这种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不肯赔偿就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 110网律师  2014-03-05 14:21
没错,挺合理的,你可以工作到2014年3月31日。
3 关淼律师  2014-03-05 14:47
没有问题,是法定的补偿标准
4 秦步基律师  2014-03-05 16:00
你没有吃亏。比法定的标准还要高。
5 张勇律师  2014-03-05 16:15
劳动合同到期的相关情况,具体你可以参照以下法律观点:
劳动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与你续签或提供的劳动待遇低于原合同,你可以拒绝,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若你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则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若你是08年以后到公司工作的,则按你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与你续签同,但你仍在公司工作,公司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
劳动合同到期,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到期,法律没有规定公司是否应当提前30天通知,因此公司只要在到期前通知员工,公司愿意或不愿意续签订劳动合同就行了,即使没有提前30天,也不用支付该补偿。
6 110网律师  2014-03-05 17:43
如果是协商解决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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