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卖方还有贷款未还清 请教:二手房交易,卖方还有贷款未还清,卖方无力偿还,要求买方先为垫付贷款,交易中如何维护买方的利益? 问题补充:购房合同上写明由买方垫付。垫付后,保留银行打款凭证。这样还有风险吗?
2010-10-10 17:32 瑶瑶2328……(重庆)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10月10日 23时34分
这种药从购房合同中去详细约定对方的责任,来减轻你的风险,简单这样写还是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
2 110网律师 2010-10-10 19:07
约定明确就可以了
相关法律问题
请教:二手房交易,卖方还有贷款未还清,要求买方先为垫付贷款
2个回复二手房交易,已经过户给买家,因为政策原因银行贷款两个月仍未到帐,卖家可以起诉买家吗?
6个回复售二手房,买方取得了银行同意贷款书,卖方如何得到保证房产过户后得到银行付款?
1个回复售二手房,买方取得了银行同意贷款书,卖方如何得到保证房产过户后得到银行付款?
0个回复二手房实际交易价格低于市场评估价格交易是否还有效?
5个回复二手房过户如何保障买房人和卖方之间的交易?
2个回复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卖方因暂时不能办理土地证而拖延交易,可否告卖方违约?
4个回复尚在按揭的二手房进行交易若追究买方违约责任是否需要贷款银行出具证明
1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