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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卖方还有贷款未还清
二手房交易,卖方还有贷款未还清 请教:二手房交易,卖方还有贷款未还清,卖方无力偿还,要求买方先为垫付贷款,交易中如何维护买方的利益? 问题补充:购房合同上写明由买方垫付。垫付后,保留银行打款凭证。这样还有风险吗?
2010-10-10 17:32 瑶瑶2328……(重庆)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10月10日 23时34分
这种药从购房合同中去详细约定对方的责任,来减轻你的风险,简单这样写还是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
2 110网律师  2010-10-10 19:07
约定明确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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