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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工资问题
产假工资问题 我们单位今天刚做了规定,取消了产假五个月期间每月2300元工资的发放,保险也需要自己去缴纳,等生孩子以后统一由社保处报销比如顺产一万五,剖腹产两万。以前单位是休产假期间每月2300元的工资照发,然后生完再报销相应的检查生产等的费用,现在做出这样的修改,我们基本上要损失3000~5000的费用,请问这样的修改合法吗?不合理的话我该怎么办!
2014-01-25 19:48 tt7878……(山东-烟台)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1-25 19:54
《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
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
如果你认为不合理的话,可以向本单位工会、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
实在不行,最后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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