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我这样的情况能否要求公司补偿和申请仲裁?
我这样的情况能否要求公司补偿和申请仲裁? 我是2003年10月参加工作到2009年2月,公司承诺两年后交社会统筹,2008年1月之前并未签订劳动合同。
2009年2月9日我向公司提出辞职,于2009年2月14日办理辞职,我从公司拿到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于是到劳动局去查,可是我在劳动局查出的结果是2006年11月12月公司是以个人名义为我交了两个月,2007年1-8月未交,2007年9月一直交到现在。 
按公司所说应当从2005年11月就给我交统筹,可是我却少了1年零8个月,现在我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我想到劳动仲裁去申请仲裁,我去仲裁问了一下,仲裁说我可能过了时效期!!他们可能不会受理!那么我就不能维护我的权益了???
  如果可以仲裁那么我应该出示哪些证明??
2009-02-17 20:39 a80719……(湖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2月18日 21时28分
仲裁不受理,拿到其不受理通知向法院起诉。你如果不会收集证据,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2 刘鹏律师  2009-02-17 20:46
没有过时效,你可以申请仲裁
3 110网律师  2009-02-17 21:16

  1、仲裁时效是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算,你辞职后才知道单位没有办理保险,并没有超过仲裁时效。2、你应当提供你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时间以及终止劳动合同的时间的证据,还有单位没有投保的相关证据。
4 110网律师  2009-02-17 22:25
我可以提供法律帮助,欢迎电话或当面咨询,电话15907127056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