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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期间,工厂不按劳动合同只发本地最低工资,是否合理,能否仲裁?
劳动仲裁期间,工厂不按劳动合同只发本地最低工资,是否合理,能否仲裁? 8月份开始工厂没有订单,工厂贴出通知要求各车间人员等待安排工作,不能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每月工资只发本地最低工资1130(没按劳动合同规定),社保按正常购买,我们工人于9月初以工厂克扣我们工资为由申请了劳动仲裁,现在仲裁结果裁决劳动合同自裁决作出之日起解除,且要求工厂支付克扣我们8月份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但是我想问由9月份到现在1月份我们工人按工厂要求每天正常打卡上班(但没有工作做),工厂每月只发最低工资1130是否合理,我们能否再次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工厂支付此期间没有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给我们的工资。麻烦大家帮一下我们,解答一下我们的问题。 谢谢!
2014-01-17 14:24 COM34(广东-江门)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4-01-17 14:48
不合理的。
2 张书正律师  2014-01-17 14:53
不合理的。
3 110网律师  2014-01-17 16:05
当时没有申请该部分工资吗。如没有申请可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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