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制度不合劳动法,员工自动请辞,是否有相关赔偿? 我是08年8月25日入职现在的公司,进公司后只签过一个月的试用合同,以后一直也没有签合同,也没有给我们办理综合保险等。直到12月份公司才办理了综合保险业务。之前我本人也没有保留工资条、考勤卡等相关凭证,如果我现在自动辞职的话,是否有相关补偿等?
2009-02-17 09:16 晓白(上海-闵行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02-17 09:39
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2 110网律师 2009-02-17 09:39
应有补偿
3 刘江律师 2009-02-17 09:40
以上意见分析很好,支持.
4 110网律师 2009-02-17 10:00
1、单位没有办理社会保险,你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而不用承担赔偿责任。2、你需要搜集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以及劳动关系成立时间的证据。3、单位应当为你补办12月之前的社会保险,并支付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5 李军律师 2009-02-17 10:08
自动辞职没有补偿。综合保险可以要求补缴。超过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6 刘鹏律师 2009-02-17 21:12
可以主张赔偿,并交纳社会保险.未欠合同的双倍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