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2年11月中递交的辞职报告,12底离职现在原单位说我在2009年3月有1千元的借款未还 我是2012年11月中递交的辞职报告,12底离职现在原单位说我在2009年3月有1千元的借款未还,但是我并没有借过,要不要理会?
2014-01-01 09:12 短信用户(甘肃-金昌)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1-01 09:15
不要理他们的,如果诉讼就应对的
2 杨培栋律师 电话:13993653771 2014-01-01 09:33
不要理会.
3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4-01-01 09:49
不要理会
4 高付华律师 2014-01-01 10:36
你好,关键要看证据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1-01 10:40
你好,若没有借钱不予理会即可
6 钟晶律师 2014-01-01 12:17
你好,如果你真的没借过,也没什么证据那么当然可以不用理会,让单位出示你借钱的证据再说
7 杨琪律师 2014-01-01 14:35
你好,不要理会。
8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1-03 12:10
你好:不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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