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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要辞职,公司以招不到人为借口不批准我辞职,是否合法?我该
本人要辞职,公司以招不到人为借口不批准我辞职,是否合法?我该 本人要辞职,公司以招不到人为借口不批准我辞职,是否合法?我该怎么办?
2013-12-25 09:00 短信用户(广东-中山)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12-25 09:06
1、劳动合同签订和解除都应该是自愿的,既然您不想做了,提前三十日通知,等过了期间就可以离职了,工资如果到时单位不结清,可以到劳动局去投诉并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
2 胡爱军律师  2013-12-25 09:33
提前30天告知的,到期可离职
3 陈晓云律师  2013-12-25 09:40
不合法,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辞职并无经济补偿,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随时通知单位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4 110网律师  2013-12-25 10:33
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到时即可离职
5 110网律师  2013-12-25 16:26
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辞职,注意保存证据。
6 张博洋律师  2013-12-26 23:37
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辞职,如果工资不结算,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7 110网律师  2013-12-27 15:43
提前30日通知公司,到期可以离职。如果不支付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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