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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合同可以获得什么补偿
终止劳动合同可以获得什么补偿 我96年8月参加工作,于2009年2月11日接到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这期间签了两次劳动合同.到08年11月30日到期,厂里没有通知续签合同还是终止合同,一直到09年2月11日通知终止合同.我想询问我可以获得什么补偿,我还想对在厂子07年到08年的加班费要求补偿是否可以?要用什么证据?谢谢!
2009-02-14 13:55 圈圈(山东-烟台)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电话:1  2009年02月14日 14时00分
你在该企业已经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你可以要求企业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现在企业解除你的劳动关系是不合法的,你可以申请仲裁,如果现在解除劳动关系,你可以要求企业按照你在该企业工作的十几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同时你还可以要求企业支付你08年12月到解除合同之日的双倍工资,并缴纳你在该企业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金
2 孙新律师  2009-02-14 16:57
应补偿你13个月工资的补偿,还和主张08年12月至近三个月的双倍工资。
3 白金湖律师  2009-02-15 14:52
因必须走仲裁程序,请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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