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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时,在人力资源部签的一份离职结算书(一式三联),他们让我在下面写了一句话,这话是 互不追究法律责
离职时,在人力资源部签的一份离职结算书(一式三联),他们让我在下面写了一句话,这话是 互不追究法律责 离职时,在人力资源部签的一份离职结算书(一式三联),他们让我在下面写了一句话,这话是 互不追究法律责任并签字和写日期,请问这句话的法律责任是不是包括在公司上班期间和离职交接不清楚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以后出现什么法律问题,都不关我的事了?
2013-12-18 15:31 trdemp……(上海-徐汇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向锋律师  电话:15921939500  2013年12月18日 15时55分
双方都放弃追究对方的权利。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2-18 15:37
这是与你无关 的
3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12-18 15:55
如果有争议,不要签订的好。
4 110网律师  2013-12-18 15:32
实际就是排除离职后双方的诉权;或者想证明双方已无争议。
5 李军律师  2013-12-18 21:17
是的,互相不能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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