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结算表(一式三联的)上,人力资源部的让我写一句话,互不追究法律责任,我问了他为啥有的按手印有的不 离职结算表(一式三联的)上,人力资源部的让我写一句话,互不追究法律责任,我问了他为啥有的按手印有的不按(是在互不追究法律责任这几个字和名字上按手印),他说是非正常离职才盖手印,而我属于正常离职,不需要盖。按道理说非正常离职的人都跑了,还找谁按手印,应该是正常离职才需要按手印不是么,有些矛盾,请问这个合理合法么?怎么理解呢
2013-11-29 12:08 trdemp……(海南-海口)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3年11月29日 12时36分
签字和按手印都一样有法律效力。单位可以要求员工予以确认。但是你必须确定没有法律责任需要追究后再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