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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时,在人力资源部签的一份离职结算书(一式三联),他们让我在下面写了一句话,这话是 互不追究法律责
离职时,在人力资源部签的一份离职结算书(一式三联),他们让我在下面写了一句话,这话是 互不追究法律责 离职时,在人力资源部签的一份离职结算书(一式三联),他们让我在下面写了一句话,这话是 互不追究法律责任并签字和写日期,请问这句话的法律责任是不是包括在公司上班期间和离职交接不清楚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以后出现什么法律问题,都不关我的事了?
2013-12-18 14:55 trdemp……(北京-西城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赵剑律师  电话:13810092306  2013年12月18日 15时00分
按照你的描述,是这个意思
2 孙新律师  2013-12-18 14:58
可以这样理解的
3 李建成律师  2013-12-18 14:59
建议先协商好的
4 靳双权律师  2013-12-18 15:03
一般是这样
5 陈晓云律师  2013-12-18 15:12
主要是防你去仲裁
6 怀向阳律师  2013-12-18 15:15
你好,如果你同意可以签订,如果不同意,你们双方再协商。如果签字了,就需要依合同约定履行。
7 李同红律师  2013-12-18 16:20
你好,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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