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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聘用人员工作13年未签合同,离职有何补偿?
临时聘用人员工作13年未签合同,离职有何补偿? 有个朋友是做环卫工,工作了13年,期间也未签合同,单位也未给缴社保,现在单位说满55岁了,要她离职,并给予一年一个月工资补偿,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单位补偿其它费用吗?另外所有环卫工都不涉及缴社保吗?好像是说如果工作够15年,岁数正好到55岁,就可以办理退养,由环卫局来发工资。请问如果退养就不须缴社保吗?
2013-12-12 10:02 jamie0……(山西-太原)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聂晓东律师  电话:13700540700  2013年12月12日 10时14分
你好,可以主张不签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待遇,及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双倍经济补偿,补缴社保等,协商不成的,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2-12 10:05
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
3 陈晓云律师  2013-12-12 10:08
要求赔偿养老金。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12-12 10:11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
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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