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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7年9月至今一直在单位工作未签订合同和缴纳保险,想离职有什么补偿
自2007年9月至今一直在单位工作未签订合同和缴纳保险,想离职有什么补偿 我是2007年9月正式入职上班,工作至今单位未投保险和签劳动合同,并向单位缴纳8000多风险金现在收据都在手里。现在因为本人招生业绩不达标要调整岗位所以才向办理离职,去劳动仲裁部门说已经过了仲裁时效不能有双倍工资直说了只能要回社保。请问各位专家我该如何维权
2012-11-09 12:43 xiaoke……(山东-青岛)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11月09日 12时50分
你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2 110网律师  2012-11-09 13:35
按照法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年未签劳动合同就是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补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补缴社会保险
3 谢玉滨律师  2012-11-09 16:34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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