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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家庭婚前房屋财产公证死后给未随其生活的女儿
重组家庭婚前房屋财产公证死后给未随其生活的女儿 我和丈夫一年前结婚,他有一处目前市值100万元左右的独栋房屋,他现年48岁,女儿已经22岁,跟她妈妈生活。我也有房屋(尽管没有他的值钱),现在他女儿要求他把房屋公证了以后给他,可女儿对他不好,老公手里也没有现金,我担心他女儿以后不尽义务,他老了有个应急的大病,自己没钱,孩子不拿钱,房屋是他老有所依的保证。求公证书格式
2013-11-27 20:42 蒲公英198……(湖南-株洲)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3-12-12 15:00
不管房子给不给他女儿,他女儿对他也是有赡养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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