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朋友家付首付,婚后我和他一起还房贷,结婚前想把房屋公证成我和他共同的财产,可以吗? 男朋友准备买房,先付首付,但目前我们没有领结婚证,所以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只能写他的名字;房子明年6月份交房,对于我来说,是在交房之前领结婚证对我有利,还是在交房之后领结婚证对我有利?有区别吗?
听说在没有还清银行贷款之前,即使我们领了结婚证,也不能在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是这样的情况吗?
所以我拟了一份婚前房产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这套房子是我和他的共同财产。公证之后,这样的协议具备法律效力吗?假使以后离婚,我能分割一半房产吗?
听说在没有还清银行贷款之前,即使我们领了结婚证,也不能在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是这样的情况吗?
所以我拟了一份婚前房产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这套房子是我和他的共同财产。公证之后,这样的协议具备法律效力吗?假使以后离婚,我能分割一半房产吗?
2013-04-25 09:15 二八十四(江苏)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4-25 09:23
这是可以的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04-25 09:41
能分割一半房产
3 王龙天律师 2013-04-25 09:24
这个问题只要你们婚前有个约定就好办,至于具体怎么约定,属于个人事务,怎么约定都行,就是不能违反社会公德,不能侵害国家利益。当然一般也涉及不到。所以财产想约定给男方或是女方或是按比例分割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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