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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你好!我是2012年12月10号签订的合同,2013年11月25日通知我,不与我续签了,而且让我11月29号交接完工作就可以离职了,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合同未到期就让走人,我可以得到多少赔偿
2013-11-27 14:15 lanruo……(北京)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1-27 14:28
可以要求支1个月工资补偿的
2 江晓辉律师  电话:13707985422  2013-11-27 14:42
可以要求一个月工资的赔偿。
3 赵亮律师  2013-11-27 14:17
你单位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司法实践中,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通常只有一项会得到支持,你可以自己选择.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你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包括结算工资、开具离职证明、办理户口和档案的迁转等。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4 110网律师  2013-11-27 14:18
您好,可以要求相关补偿,
5 李建成律师  2013-11-27 14:19
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6 孙新律师  2013-11-27 14:33
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赔偿金,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未提前通知的代通知金也可以要求。
7 孙新律师  2013-11-27 14:35
可以要求支付你一个半月的工资,。
8 110网律师  2013-11-27 14:42
你好,应当和你续签劳动合同,建议积极收集证据,申请仲裁维权。 我的补充: 2013-11-27 14:42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9 靳双权律师  2013-11-27 15:04
你好,可以多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
10 徐卫东律师  2013-11-27 15:24
协商不成,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
11 怀向阳律师  2013-11-27 23:15
你好,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违法辞退员工。《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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