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绩效考核劳动法是否有相关规定 我们部门是根据公司的考核来制定的,他们就以此来扣钱!难道法律没有任何规定公司最高能扣多少吗?如果按照公司制定的考核,完成不了就会扣工资,甚至扣款超过工资整体的百分之九十以上,这样的考核方案合理吗,这属于不属于违法? 我们不要生存吗?民主程序是什么意思啊? 是我们也有投票决定的权利吗?从来没有,都是公司老总一个人决定的,这是否意味着这些制度是违法的?请律师给一个合理的说法!
2013-11-27 09:51 李永国1(甘肃-兰州)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杨培栋律师 电话:13993653771 2013-11-27 11:24
只要不低于最低保障工资即可。
2 巴志涛律师 2013-11-27 12:11
不低于最低保障工资即可
3 杨琪律师 2013-11-27 12:23
你好,不得低于最低保障工资。
4 钟晶律师 2013-11-27 13:14
你好,公司制度扣钱可以,但是不能扣那么多的,每月发的不能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如果达不成这个标准,你们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5 高付华律师 2013-11-27 14:16
你好,不得低于最低保障工资。
6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11-27 14:21
你好,只要不低于最低保障工资即可
7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11-27 17:19
你好: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