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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老板不让走,可以告劳动局吗?
辞职老板不让走,可以告劳动局吗? 已经写了辞职信,其他管理辞职经理批准了到期就放走了,而我的辞职一个月到期老板不让走,又留我一个月结果还不让走,就说找不到人,那如果一直找不到人那我是不是就要一直做下去啊,可是我硬要走,算自动离职马?那工资是不是就拿不到了,这样我可以告劳动局吗?还有就是给我的保底是2800,就是因为当时没有签字,压了一个月工资以后,当发工资的时候就变成2600.
2013-11-21 10:49 他爱我(广东-江门)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3-11-21 10:52
提前30天申请并交接好工作就可以走了,不管公司有没有招到人,如果公司不发你工资,收据证据去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1-21 10:53
可以申请仲裁的
3 黄立波律师  2013-11-21 11:03
去申请劳动仲裁
4 陈晓云律师  2013-11-21 11:07
可去劳动局告
5 刘青芳律师  2013-11-21 11:12
你好,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6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11-21 11:18
你好,提前一个月辞职就可以了,不需要经过同意的。。。
可以拿到工资的,无故扣押工资是违法的。。。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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