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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厂搬迁及岗位调动问题
关于工厂搬迁及岗位调动问题 工厂原址:深圳龙岗 ;搬迁新址:东莞清溪镇(是自建厂房) 工厂搬迁原因是政府征用地,工厂的搬迁款已得到。问题一:请问这可以向工厂索取赔偿吗?问题二:我的本职工作是财务人事组长,专门负责公司内账,公司另安排我的工作给其他人,交接人是老板的女儿,公司还出公告让我做前台的工作,我不干,也不想辞职,请问我该怎么做,请帮忙,谢谢。
2013-11-16 17:08 L4131(广东-深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3-11-16 17:15
答:1、解除合同时,有权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2、要求继续在本岗位工作,不服调岗决定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 江珍来律师  2013-11-16 17:25
你好,你这种情况离职时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在司法实践中,怎样收集证据、收集什么样的证据对裁决的胜诉与否是非常关键的。在与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3 张勇律师  2013-11-16 19:05
1,公司若在深圳区域内搬迁,员工不去,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2,若公司搬迁到深圳之外,员工不去,是有经济补偿金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要看你们劳动合同中对于工作岗位的约定,若岗位约定明确,公司无权单方面调你的岗位,公司调动你的岗位,应有合法理由,要跟你协商达到一致,否则你可以不去新岗位,员工可以以公司不提供工作条件为由提出离职,若离职,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
公司单方面降低你的工资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公司克扣你的工资为由提出离职,
4 黄立波律师  2013-11-16 21:09
离开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5 110网律师  2013-11-17 10:05
您好。解除合同时,有权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要求继续在本岗位工作,不服调岗决定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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