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未到期房屋押金问题 家里租赁房屋,方式付3押1,合同只写明租期1年,方式押1付3,水电等各项费用有租房方承担。现在租方期满3个月,对方提出搬走,说按照法律提前一个月通知出租方不用扣除押金,想知道这个押金按照规定是否应该退还,或者应该按照什么养的比例退还。
注:房屋出租合同上没有明确关于押金的协议
注:房屋出租合同上没有明确关于押金的协议
2013-11-07 21:03 llsgam……(北京-朝阳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3-11-07 21:06
您好!双方协商解决吧!
2 李同红律师 2013-11-07 21:58
建议协商解决。
3 赵江涛律师 2013-11-07 23:31
可以起诉
4 徐卫东律师 2013-11-08 07:08
属于对方违约,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5 靳双权律师 2013-11-08 09:17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一切按合同办理。
6 孙新律师 2013-11-08 09:56
不能协商的话就去法院起诉
7 怀向阳律师 2013-11-08 10:33
你好,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的。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