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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工一个月后,回原公司继续上班。合同是否可以履行老合同?
辞工一个月后,回原公司继续上班。合同是否可以履行老合同? 我于2007年11月22日进入公司,2009年9月1号辞工。于2009年10月5号公司召回,继续在原公司上班。劳动合同可以履行原来的劳动合同吗? 问题是我从2009年10月5号回原公司上班后,公司到2010年9月8号一直没有找我签署新的劳动合同,2010年9月9号公司以原公司撤销为理由要我重新签署劳动合同。 请问;以前的劳动合同怎么算?是从2009年10月5号后为未签署合同,还是按老合同继续履行? 
2010-09-16 13:48 LmB7546(北京)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2010-09-16 13:50
应当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2 陈晓云律师  2010-09-16 13:55
应重签合同。
3 孙新律师  2010-09-16 14:00
这要看你回去上班后,你的工资、福利、岗位等是否还是按原来的合同执行,以及原合同的期限等。
确属没有签合同的,双倍工资。
4 赵江涛律师  2010-09-16 14:17
要重新签署劳动合同
5 孙新律师  2010-09-16 15:01
应该签署新合同。
6 孙新律师  2010-09-16 15:18
应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7 孙新律师  2010-09-16 16:00
重新签订合同为宜
8 孙新律师  2010-09-16 16:09
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9 李建成律师  2010-09-16 18:36
应当重新签订一份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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