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漆产品质量异议纠纷 油漆产品在施工中出现质量异议,当时已又使用方、销售方、生产方共同签署《赔偿协议》,协议中未明确说明是谁的责任,但说明由生产方承担赔偿全部损失材料费和返工人工费,未提及销售方应承担责任。
现咨询:
1、生产方现在如果发现新证据证明使用方在使用过程中存在重大错误,可否拒绝承担赔偿?
2、使用方可否就同样问题再向销售方主张赔偿,而不向生产方主张?
3、如果销售方要起诉使用方履行债务,使用方能以此协议为证据反诉吗?
现咨询:
1、生产方现在如果发现新证据证明使用方在使用过程中存在重大错误,可否拒绝承担赔偿?
2、使用方可否就同样问题再向销售方主张赔偿,而不向生产方主张?
3、如果销售方要起诉使用方履行债务,使用方能以此协议为证据反诉吗?
2010-09-16 08:12 yzpine(江苏-镇江)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余成虎律师 电话:13913924062 2010年09月16日 16时58分
1、生产方想不承担责任,得举证当时签订协议的时候具有重大过失或者使用方欺诈,不能仅仅凭生产者有重大过错就拒绝赔偿。
2、协议约定由生产方承担,则不能向销售方举张赔偿。
3、不能,这是两个债务关系。
2、协议约定由生产方承担,则不能向销售方举张赔偿。
3、不能,这是两个债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