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纠纷案 我公司2008年供应客户一批机电产品,三包期18个月,到目前已超过三包期。现客户要求进行产品质量检测,将已超过三包期的产品作为样机送检,我们不同意。因此无法抽取样机。请问如何解决此问题。法庭认为我们拒绝检测。
2010-04-28 06:48 dtmwa(江苏-盐城)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4-28 07:23
第一,买方应在约定期内或合理期限内对产品进行检测,买方存在过错;第二,你需证明交付时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三,是否检测是对方的权利,你可以不发表意见。
2 110网律师 2010-04-28 10:36
买方应当在收到货物后合理或者约定的期限内验收货物;卖方生产的货物应当保证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国家统一质量标准。因此法庭要求对该产品进行检测,贵公司应当提供与本案相同的产品进行送检(即在质保期之内的)。如有疑问可以致电或者面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