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锁赔 我们是一家自行车组装厂,2009购买浙江的辐条,辐条厂2009年2月23日交货,我们3月出货南非,客人2010年4月反映质量有问题,要扣我们50000元人民币,而辐条厂只承担17000,请问该怎样处理?我们于客人及辐条厂均的订单均未特别另外约束索赔事项,请问怎样处理?客人是否有权索赔?我是否可以叫辐条厂赔?我的损失怎样降到最低?
2010-09-01 16:18 aFB6743(广东-深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9-01 16:22
首先是确定质量问题的原因,你们承担赔偿后,可以要求出现问题的零件的厂家赔偿的。
2 110网律师 2010-09-01 16:57
有质量问题的,赔偿后可向辐条厂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