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签买卖合同后的委托公证 与卖家签订买卖合同,到临过户时,卖家委托给其女负责之后的出售房屋事宜,并进行了公证,请问之前跟卖家签的买卖合同还有效吗?是否需要其女在之前的买卖合同签字,可是现在很多合同已经交出去了,只剩买方和卖方手中的两份。
2013-10-30 13:10 欧小姐猫(上海)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10-30 13:26
只要进过公证,其代理行为就是合法有效的
2 王晔律师 2013-10-30 13:36
经过公证的授权,其代理行为就是合法有效的。
3 原丹律师 2013-10-30 13:39
只要进过公证,其代理行为就是合法有效的
4 110网律师 2013-10-30 13:40
轻便的代理行为是有效的。如需免费协助,请QQ咨询
5 陈晓云律师 2013-10-30 13:50
不用再签合同,委托之后的相应事宜,仍可由委托人或受托人继续办理
6 朱晓栋律师 2013-10-30 14:14
一般来说,经过公证的授权,其代理行为就是合法有效的。
7 110网律师 2013-10-30 15:23
之前本人签字行为有效,无须代理人再签字,经公证代理有效
8 张向锋律师 2013-10-30 15:56
有效,没有影响。
9 翟方进律师 2013-10-30 18:59
之前签订的合同仍旧有效,也不需要其女再补签字
10 李军律师 2013-10-30 22:01
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