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工资时效 我2008年3月进公司,2008年12月这公司才注册成立,如果我申请双倍工资从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的双倍工资,这时间上失效了吗?
2010-09-14 20:49 szstsy……(上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0年09月14日 20时50分
没有超过仲裁
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
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计算
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
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计算
2 110网律师 2010-09-14 21:02
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从你申请时倒推一年,你可以自己计算什么时候还在时效内,另外,双倍工资最多计算11个月。
上海的实践目前是计算时效的。
上海的实践目前是计算时效的。
3 110网律师 2010-09-14 21:30
没有过时效,可以双倍工资
4 陈晓云律师 2010-09-14 21:34
不失效。双倍工资仍属于工资,应从离职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