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在租期未到情况下临时通知租客搬走,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合同为一年,房东临时通知不租了需要我搬出去,合同上已说明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但没有具体说如果违约需要赔偿多少。请问这种情况房东是否需要赔偿违约金?违约金是一个月房租合理吗?
2013-10-23 18:12 贴鑫小姐(北京)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3-10-23 18:30
提前一个月通知即可解除合同,无须支付违约金
2 徐卫东律师 2013-10-23 19:03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房东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 怀向阳律师 2013-10-23 22:20
你好,租户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中未约定,建议双方就违约金的问题协商一致。
4 110网律师 2013-10-23 22:20
如果是按照协议履行就无须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按照协议履行,可以要求违约赔偿。一般是按照损失要求赔偿。
5 靳双权律师 2013-10-24 10:12
他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6 李建成律师 2013-10-24 10:24
你好,要承担违约责任。
7 赵虎律师 2013-10-24 11:25
应该支付违约金,一般为1个月的房租。